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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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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5x/2024-0000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主题分类
  •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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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理规范三轮和四轮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王继涛代表

近年来,一些外形酷似汽车的电动三、四轮车在城市道路、县城和乡镇道路渐渐多了起来。这类电动三、四轮车在合格证上大多冠以老年月步车、旅游观光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高档电动四轮小轿车、电动汽车等名称。这种车辆由于价格廉价、操作方便,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城市居民特殊是老年人青睐,购置后或用作代步,或接送孩子、或运送货物。尽管严格来说不属于国家新能源车辆的范畴,但受喜爱打“擦边球〞的商家忽悠,群众购置后随便上路行驶。但由于三轮和四轮电动车的驾驶者很多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乱穿乱行等道路交通问题愈加突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快速上升态势。建议:

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从现有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支撑,遏制道路上电动四轮车、三轮车增长势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加强对电动三、四轮车辆行驶、停放和牌证的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扬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排除新的安全隐患,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

分类分片施策、疏堵结合,除消防、邮政等公益类四轮、三轮电动车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经销商源头禁入禁售、交通违法常态严管等配套措施,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电动四轮、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影响道路畅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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