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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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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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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安防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平安防委办〔2026〕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聚焦安全生产资质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弄虚作假、恶意违法强令冒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四方面共性问题,制定本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特种设备生产、充装、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全链条,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一批无证作业、违规运行、虚假维保、超期服役、伪造报告等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生产、改装、维保特种设备的作坊和点位;倒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彻底化解一批长期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一般事故、严防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分阶段推进、闭环式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重点覆盖六大高风险领域:

1. 人员密集场所:商超、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写字楼、酒店等场所在用电梯;

2. 工业生产领域: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3. 燃气承压领域:燃气储配、输送、使用环节承压设备及气瓶;

4. 游乐特种设施:景区、游乐场馆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

5. 厂区作业设备:厂区叉车、搬运车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6. 重点设备:聚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气瓶充装单位,重点紧盯化工企业、液化气站、工业园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 。

四、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特种设备全链条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十大类突出问题,做到精准打击、靶向治理:

(一)无证从业非法行为

1. 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改造、修理、维保单位未取得对应资质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或超资质范围违规作业;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取得合法有效资格证书,无证上岗、脱岗作业、证件过期从业。

(二)设备违规运行行为

1.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或超检验有效期,擅自投入运行使用;

2. 国家明令淘汰、报废、超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违规翻新、改装、继续使用;

3.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过期未校验,缺失保护装置带病运行;

4. 承压类设备超压、超温、超负荷违规运行,管道带故障、带隐患作业。

(三)虚假运维造假行为

1. 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维保单位不按规范开展定期维保,存在虚假维保、代签记录、伪造维保台账等行为;

2. 伪造、变造、篡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维保记录、运行台账;

3. 检验检测机构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恶意篡改检测数据,违规开展检验业务。

(四)设备违规改造移装行为

1. 未经监管部门审批,擅自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改造、修理、移装、拆卸;

2. 非法拼装、改装特种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结构、参数、使用用途,违规改造承压管道、气瓶;

3. 报废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私自流转、翻新复用。

(五)隐患拒不整改行为

1. 特种设备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未落实停产停用整改措施,带病运行作业;

2. 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监察指令书拒不执行,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

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缺失、流于形式,未建立隐患自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制度。

(六)气瓶专项违法违规行为

1. 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充装、储存、运输、销售气瓶;

2. 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充装、流转使用;

3. 气瓶未建立溯源台账,违规倒装、混装气体,餐饮场所卡式炉气瓶违规存放、使用。

(七)管理制度缺失违规行为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2. 未定期开展设备自查、应急演练,未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缺失,无设备出厂资料、检验资料、运维记录等完整台账。

(八)人员管理失职行为

1. 企业未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岗位空岗、履职不到位;

2. 未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违规操作;

3. 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习惯性违规作业问题突出。

 (九)施工现场违规行为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高空、动火、有限空间作业;

2. 施工单位无专项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擅自组织施工作业;

3. 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划定警戒区域,安全管理混乱。

 (十)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维保行为,以及各类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层层压实责任、步步闭环落实: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26年9月30日)

1. 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三方责任;

2. 组织辖区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3. 企业对自查发现的立行立改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即时整改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严防隐患事故。

 (二)集中攻坚、执法整治阶段(2026年10月1日—11月30日)

1. 开展全覆盖抽查检查。监管部门组建专项检查组,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危企业、小微企业和自查零问题单位,杜绝排查盲区;

2. 从严开展执法惩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处罚”,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用、查封扣押、立案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3.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专人包保、限期销号,全程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重大隐患彻底清零;

4. 强化典型案例曝光。选取一批恶意违法、拒不整改、隐患突出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升、长效巩固阶段(2026年12月1日—12月31日)

1. 全面复盘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隐患整治成效、执法办案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2. 闭环复核验收。对所有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复核,严防问题反弹、隐患回潮,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清零;

3. 健全长效机制。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顽固性问题,完善日常监管、常态化排查、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惩戒等长效机制,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底建档,精准管控

  对辖区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分布、使用状态、维保单位、作业人员信息进行全面复核更新,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台账,建立重点风险单位、老旧设备、隐患设备动态清单,实现“一台一档、一企一册”精准监管,杜绝监管盲区。

 (二)严格执法惩戒,高压震慑

  聚焦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宽松软执法。对无证经营、虚假维保、超期运行、隐患不改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依法关停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筑牢防线

 通过线下宣讲、现场指导、企业约谈、线上推送、警示通报等多种方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履职能力和操作技能,引导企业主动自查自纠、守法经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

  严格落实务实整治要求,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禁虚假排查、虚假整改、数据造假。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短板弱项,真查隐患、真改问题、真严执法,切实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突出安全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定期对各片区、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整治不力、隐患长期存在、问题反弹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因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规范工作闭环

  严格落实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隐患排查台账、执法数据、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等材料,规范整理专项行动档案资料,做到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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