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吊销平顶山市鑫融永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关于吊销平顶山市鑫融永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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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鑫融永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自2018年度至今未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局于2026年10月19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市监处罚〔2026〕83号,因通过你(单位)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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