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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708
信件名称: 举报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力的相关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6-02-1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本人于2026年1月30日于淘宝闪购平台麦加美汉堡(新城区店)(系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郑登科餐饮店)商家处购买炸鸡汉堡套餐当中的炸鸡腿出现明显的感官性状异常(表面有大面积污秽之物),于是本人拨打0375-12345进行反馈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当中的规定,商家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该商家的行为已经明显违法。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人员于2026年2月3日通过0375-3385185电话联系我索要相关视频的照片、视频等,并告知我通过邮箱kitty12315@163.com将证据发送给相关工作人员。我完全按照示范区工作人员的要求将相关证据补充完整。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人员于2026年2月4日通过0375-3385185电话联系我告知处理结果,说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该名商家的进货记录、出餐记录记录等,均属于正常范围,未出现进货、生产变质食物的行为,本次生产的食物感官性状异常是由于当天订单数量较多,工作人员并未将新鲜的鸡腿进行完整的加工所导致的。我当时就对此提出异议,示范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处理结果的时候就已经说明该商家已经承认自己在商品的加工环节存在问题,示范区工作人员却以商家进货记录正常、出餐记录正常、后厨正常,就告知我该商家不存在任何问题。 本人认为,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漠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并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家进行有效的处罚,存在履职不力的行为,恳请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行为进行核实调查。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2-13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办理结果将及时向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