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是:
| 繁体 | 支持IPv6协议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暑,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对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以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以上率下,履责担当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截至2019年2月底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巡察组整改问题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全系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大家一致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具体指出了我局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明确要求,对于我们加强全局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年度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常鲁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三个专项整改小组,三个专项整改小组具体负责燃煤锅炉整改,洁净型煤监管整改及督导检查整改,专项整改小组对市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整改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整改到位。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制定下发了《市质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质监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建立台账,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举一反三,注重实效。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查清问题、查清责任、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查找问根源,深入排制度缺陷漏洞,结合工作职责,举一反三,补齐短板,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第1项:燃煤锅炉注销单底数不清、内容不符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平顶山市燃煤锅炉安全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燃锅炉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市委第三巡组巡反馈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局业务指导作用。二是对我市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摸底清查,确定已注销燃煤锅炉数量以及设备相关状况,建立注销燃煤锅炉台账,台账中明确锅炉注销时间、型号、吨数等信息,确保注销燃煤锅炉底数及信息准确。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燃煤锅炉使用、注销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二)反问题第2项:燃煤锅炉注销手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开展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按照《平顶山市燃煤锅炉安全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对在煤锅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清底数、建立台帐,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局。

2.全面开展燃煤锅注销工作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注销手续。各县局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摸清已注销燃煤锅炉数量并建立专门台帐,按照“完善措施、明确责任、设定时限”的要求,切实做好燃煤锅炉注销工作。杜绝注销手续未留存可见材料、锅炉已拆改未办理注销手续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燃煤锅炉“一炉一档”制度。对燃煤锅炉逐台建档,档案内容要求存放燃煤锅炉的技术材料,执法检查材料,企业管理情况材料,燃煤锅炉作业人员证件材料,企业安全管理员证件材料,使用登记证、注销申请、注销证明等相关文书文档,杜绝监管盲区、杜绝时间盲区,做到燃煤锅炉从安装使用到注销登记的全过程资料留存,有效解决了注销手续存档混乱、资料不齐等现象。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局对本辖区内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建立本辖区燃煤锅炉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相关问题实行挂号、销号监管;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县(市、区)局整改落实情况和燃煤锅炉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台账进行抽查确认。

3.统筹推进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把燃锅炉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与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燃煤锅炉安全监管。

(三)反问题第3项:对洁净型煤企业的质量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迅速明确由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常鲁军为责任领导,监督科、稽支队、检测中心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整改问题的落实。二是开展洁净型煤企业监督检查。市局下达《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秋冬民用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监测计划的通知》(平质监监发201826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到2019年3月31日结,每月对全市范国内民用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检测,检测中心负责完成一月一次的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抽样和检验工作任务2019、2020年度先后下达了《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民用型煤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和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文件,进步加强对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监督检力度和频次,确保对洁净型煤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认真履行我局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承担的职能,为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按时保量完成检验任务。市检中心依据市局印发的各项检验监测计划,自2018年10月以来,持续对平顶山辖区内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平顶山市大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抽检型煤产品,检验项目为:发热量、全硫、挥发分,冷压强度。执行标准:GB34170-2017。经多次抽样检验,该企业产品所检项目符标准要求。四是严格检验质量控制。市检测中心对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意见,严格依照标准、技术法规的规定,严格检验程序,严格工作标准。一方面依据监测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抽查或监督监测实施方案,实行一计划一产品一方案。另一方面为保障检验质量,严格检验质量控制。实施实验室内与实验室间型煤比对检验,在检验室内部人员项目比对,同时与焦作等具有型检验资质能力的兄弟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间型煤项目检验比对,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四)反馈问题第4项:对县(市、区)缺乏业务指导和监管

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市局业务指导作用。转变工作作风,思想不再局限在“属地管理”上,市局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往前干、现场干、盯着干,由一般性的开会布置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转变,由一般性要求向精准发力上转变,及时了解解决基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市局对县(市、区)局的业务指导。二是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督导检查。按照《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督查工作的通知》(平质监攻坚发20183号)和《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持续加强环保督查工作的通知》(平质监攻坚发20186号)文件要求,市局组成督导组,采用座谈、调阅相关资料、谈话、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局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整改实施后,先后督导了县局、湛河区局、新华分局、石龙区分局、检测中心等单位,切实将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对重点领城开展专项督查。市局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市燃煤锅炉注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暗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挂号督办,全面保障燃煤锅炉注销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三、以落实整改促进事业发展

落实巡察整改是新成立的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宗旨,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市监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现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城、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构建市监特色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三)总结经验,推动市监各项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430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电话:0375-25880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