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联合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备案主体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备案主体,应当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备案。202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在平顶山日报、平观新闻、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多次发布公告提醒,告知备案主体开展备案,同时委托银行机构采取电话联系、短信提醒等办法多方提醒备案,多数备案主体积极配合,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备案,但目前有部分备案主体在经提醒、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前提下,仍拒绝备案。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仍未备案主体进行了非现场核查,在事实确凿的前提下,对第一批未备案主体(见附件)予以公开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限期整改备案。被通报的未备案主体应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或河南掌上登记APP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或承诺免报,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备案但信息有误的,须同步完成更正更新。
(二)依法如实备案。对于目前尚未备案,但第一批没有通报的备案主体,要增强合规意识,严格履行备案义务,依法如实备案,坚决杜绝迟报、瞒报、错报等情形。
(三)强化监管约束。逾期仍未完成备案或整改不到位的,登记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处理;备案信息不准确的,人民银行将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同时,金融机构也将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2号)相关规定采取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
请全市备案主体高度重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迅速行动,共同筑牢平顶山市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坚实防线。
附件:平顶山市受益所有人信息未备案主体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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