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监办〔2022〕70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推进步伐,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发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开办堵点难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落实惠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营造更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年底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增长5.3万户目标。
(二)加快“个转企”工作步伐,鼓励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加强指导、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促进达到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转型为企业。年底完成“个转企”300家。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便利企业网上办事。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0.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5小时,公章刻制1.5小时,其他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
(三)创新线下服务举措。深入推进免费全程辅导帮办,尤其是加大对于老年人、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返乡创业等特殊群体通线上申请开办企业的帮办辅导力度,引导企业利用“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整合优化各部门线下窗口设置,提升企业开办专区服务效能,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
(四)积极推进全程零收费。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通过政府买单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除印章刻制费用;支持鼓励银行为新开办企业买单首套印章刻制费用。通过各环节事项协调联动,推进全市企业开办全程零收费、零成本。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下市场主体培育“快进键”,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强化考核考评。市局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季度对各单位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实行一票否决,对年终未完成市场主体培育数量、“个转企”户数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市场主体增量任务目标分解
2.“个转企”任务目标分解
2022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附件1 场主体增量任务目标分解表.pdf 附件 2“个转企”任务目标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