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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检验公告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检验公告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201131日开始进行2010年度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01231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131630。截止2011630前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11630前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网上年检申报

为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haaic.gov.cn)“网上年检系统”,按照《2010年度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的要求填写并报送年检材料。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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