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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培训会议

8月9日上午,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培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鲁军出席并讲话。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广告监管科(股)室负责人,市属18家重点广告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共46人参加培训。

常鲁军就深入贯彻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互联网广告业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消费活力不断迸发。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以系统内广告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把握好学习培训有效性,抓紧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开展、分步培训、分层推进。重点掌握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新增重点条款,提升准确理解、适用《办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加强普法宣传。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为贯彻实施《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向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普及《办法》内容,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大“以案说法”力度,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和组织深度解读案例, 提高宣传普及《办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要综合施治。要提高政治敏锐性,依法从严查处涉导向性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要抓住“小切口”,重点加大对“软文”广告、直播营销中的广告行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弹出广告等广告活动的监管执法力度。要结合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紧扣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对相关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以监管实效不断推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针对系统内外《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使参训人员对《办法》的立法背景、基本框架、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有了准确把握和深入了解,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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