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23日,对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领域开展机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延伸了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检查:
(一)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纠治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
(二)行政执法主体开展执法的权限、程序合法性,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文明规范执法,执法决定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问题。
(三)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部门、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协同高效解决实际困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示范区福佑路1号市司法局一楼116房间;
(二)举报电话:1308705797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短信手机:18537570163(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邮箱:pdsswd4xcz@pdssjw.com;
(五)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360信箱,邮编:467000;
(六)“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7:3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涉企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11月14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