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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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监〔2023〕67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效”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公正、及时处理企业名称争议,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全力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经市局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办法 (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顶山市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办法(试行)》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