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开办企业实现免费刻制公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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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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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企办〔2021〕3号
市直有关部门,驻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根据《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平市监〔2020〕6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1〕64号)、《平顶山市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攻坚方案》(平营商办〔2021〕15号)、《平顶山市开办企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平企通字〔2021〕1号),以及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的《优化营商环境政银战略合作协议》等文件的要求,负责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的公安部门需公布辖区内所有欲参与印章刻章业务的刻章公司信息名录,供用章单位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单位在接受预约后,必须在2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任务,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刻章的,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支持地方对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刻制首套公章,鼓励新开设企业账户的银行承担印章刻制费用,建议银行推荐的免费刻制公章的刻章公司进大厅。通过各环节事项协调联动,推进全市开办企业全程零收费、零成本。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