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企通字〔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开办企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8日
平顶山市开办企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开办企业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全市开办企业便利化、规范化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标准规范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技术支撑和保障体系不完备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决策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豫市监〔2021〕5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一网通办》(平政办明电〔2021〕64号)、《关于印发2021年平顶山市营商环境评价整体提升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平营商办〔2021〕10号)等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提高企业开办效率,促进市场准入更加便捷的目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打造“开办企业”整体提升攻坚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勇做标杆引领,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多头跑、多次跑和办事难、办事繁问题,按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开办企业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着力推进企业开办“三减一降一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便利度),实现开办企业各环节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成服务,推动全市开办企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激发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便利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对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开户、医保开户、住房公积金开户等各环节部门的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串并结合的办理模式,企业开办实行一次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一天免费办结。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的便利化水平,将获得电力、投资项目备案等更多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开办企业”覆盖范围,实行集成办理,探索推进“一照通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准入即准营”目标,全力以赴助推企业发展,市场主体倍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跃升到一流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升开办企业集成化和规范化水平
1.开办企业线上“一网通办”。在现有全程电子自动化平台基础上,开发一套功能更加完善的线上“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12月20日前,解决全程电子自动化平台与各环节部门平台系统间推送和接受信息不够及时通畅问题。打通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银行预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投资、电力等各环节部门后台的信息通道,实现企业开办相关各环节部门平台系统数据高效互联共享,及时推送,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开办企业线下“一窗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现有基础,合理设置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区(以下简称“专区”),11月25日前,开办企业相关部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医保、社保、公积金、发改、电力等各环节部门均派工作人员进驻专区,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式”服务。企业办事人员依照统一制定的《开办企业提交资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办理企业开办各项业务,清单涵盖开办企业各环节部门的审批服务(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社保和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专区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只递交一份申请材料,材料在后台各部门审批人员间流转,各环节部门的审批结果由前台综合窗口统一发放给企业。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为企业打造“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3.优化整合申请材料。各环节部门要编制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受理标准清单,逐一规范事项的申请表单和材料要求,并加强对专区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专区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清单开展综合受理和咨询答疑。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牵头对各环节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凡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专区应按相关规定发出补齐补正通知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并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专窗应及时受理,并推送给各环节部门后台人员,完成后续审查环节,作出审批决定。准予决定制发的证照、批文等办理结果,以及不予决定制作的文书均由专窗根据申请人意愿,现场发放或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4.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专区及各环节部门要严格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只取一个号、只到一个窗、只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窗提交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后,同步填写《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告知单》,作为集成审批服务业务申请的依据。专区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集成服务环节,按照各环节部门提供的受理标准,逐项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告知单》和相关业务信息、申请材料推送至所需集成服务环节的部门联络员,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送达专窗统一出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负责)
5.完善办件流转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专区与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后台的信息通道,完善前、后台业务流转工作机制。各环节部门要向本部门派驻企业开办集成审批服务后台进行充分授权,确保相关业务办理全部在大厅内完成。并明确工作联络员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负责接收专窗推送的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督促后台人员按时完成业务办理,有条件的专窗可就近设置各环节部门后台,为前、后台无缝衔接提供方便。信息通道不得开展与开办企业集成服务无关的活动,各部门联络员若有调整,须及时通过信息通道告知调整情况,确保联络畅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6.优化银行预开户模式。经企业授权同意并自愿填写银行开户信息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等各环节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并将办件结果反馈“一网通办”平台(若不符合开户要求,未成功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则将前期所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作废),“一网通办”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与此同时,银行要提高效率,加快对公账户开设速度,全面解决群众办事时间长的问题。(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商业银行负责)
7.持续推进“准入即准营”改革目标。适时推进“一照通行”改革,通过技术手段,开发专门软件系统,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增加一个二维码,在企业办理许可证时将许可信息归集整理采集至二维码,即可通过手机扫营业执照加载的二维码即可获取所有企业实时许可信息,实现“一照通行”。我市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药品零售综合许可证改革,成效明显,企业满意,社会支持,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其他行业“一业一证”改革,综合许可证上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将行业涉企许可信息归集到一张综合许可证二维码上,实现“一证准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从而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开办与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同共进,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合力。(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持续提升开办企业软硬件建设水平
8.加大企业自助服务区硬件投入。11月30日前,增加电脑数量至6台,优化网络设施,自助服务区电脑拉专线,配备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扩大自助服务区面积,在自助服务区内增设软沙发、直饮水,供办事人员休息;帮办人员专门负责在自助服务区帮助企业线上提交材料;同时将自主服务区改名为“开办企业线上绿色通道”。(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9.完善开办企业线上线下服务指南。11月30日前,企业开办涉及的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公积金、医保、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公示开办企业相关业务指南,明确指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资料。各责任单位向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业务指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开办专区功能划分、开办企业相应政策解读、办事流程等制作成宣传版面,设置在开办企业专区内明显位置。将开办企业各类申请材料模板和案例截图打印成册,置于专区供企业查阅,同时将全部材料空白表格放置于咨询窗口,方便办事群众自主取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0.健全开办企业服务窗口功能。设置9个综合受理窗口,由政府购岗人员入驻,负责所有开办企业事项申请的受理;增设1个“特事不平事”窗口,由正式在编公务员实时在岗,负责解决部门间协调问题以及处理群众投诉;增设3个开办企业综合咨询窗口,选拔业务全面、服务热情、责任心强的同志进驻,负责接听群众咨询电话和现场解答企业咨询;加强“鹰城企业之家”、档案管理、系统维护、宣传策划等工作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增加开办企业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并同时合理配备办公设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1.实行开办企业全程帮办服务。11月20日前,配备不少于3人的帮办人员,统一佩戴胸牌,在帮办服务区值守,明确打出“窗口人员免费全程指导,无需中介机构有偿服务”字样的公示牌,完成企业开办帮办服务,帮办团队由专区统一协调管理、负责业务培训。帮办人员应熟悉企业开办工作流程,掌握各办事环节的基本业务和要求,全面解决因事前帮办缺位导致群众办事“来回跑”、便利化措施“不会用”、咨询服务“不清楚”等问题。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便利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2.建立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建立“政企沟通服务”制度。线下由市场监管、大数据、公安、税务、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各环节部门各指派1名主管领导成立“政企沟通服务”议事小组,线上建立“政企沟通服务”微信群,企业可自愿加入,派专人与政府部门对接,企业将问题通过微信群反映,工作人员在网上收集汇总企业各项诉求,每2周定期召开议事小组会,各部门主管领导参加,通过协商综合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类困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3.建立便利化提升回访制度。建立开办企业便利化名录库,新开办企业名录,全部进入名录数据库,由工作人员负责定期不定期听取企业对于开办企业便利化程度的意见,并做到“有求必应、有需必到”,走出办公室,到企业和群众中,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企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4.开设开办企业宣传平台。12月20日前,开辟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日常主要的宣传媒介,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更新动态,利用更加生动灵活的形式,更加准确通俗的语言,报道更加及时有用的内容,做好开办企业的宣传工作,彻底解决宣传方式过于单一,内容不够接地气等问题。更好的服务企业,维护政府的阳光形象,为社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全面落实开办企业便利度指标
15.持续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标一流水平,将企业开办涉及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开户等事项的办理环节简并为1个,办理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3小时,公章刻制2小时,其他办理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6.实行企业注销1个环节1日办结。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压缩企业注销环节和时间,实行1个环节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7.实行开办企业全程零收费。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公布辖区内所有欲参与印章刻章业务的刻章公司信息名录,供用章单位自主选择。印章刻制单位在接受预约后,必须在2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任务,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刻章的,直接取消其参与资格。支持地方对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免费刻制首套公章,鼓励新开设企业账户的银行承担印章刻制费用,建议银行推荐的免费刻制公章的刻章公司进大厅。通过各环节事项协调联动,推进全市开办企业全程零收费、零成本。(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8.积极推动身份验证结果互认。涉及企业开办的自然人统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打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各部门间统一信息采验证集标准,实行一次采集信息共享共用。优化身份验证方式,完善移动端验证流程,实现更多渠道身份验证。(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19.拓宽电子证照应用领域。12月25日前,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开办企业相关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即为履行亮照经营义务。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归集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0.深入推进一照多址。探索实施“一照多址”,12月20日前,对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21.深入推进跨省通办、跨市通办。进一步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我市开办企业事项“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让企业群众不受地域、层级限制,就近提出办事申请、完成办事行为,做到跨地域、跨层级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吃透2020年度全域开办企业评价项目体系,掌握企业开办各项分值标准要求,有针对性的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平顶山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或授权其办公室,适时召开开办企业整改提升攻坚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汇总工作进度,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工作问题,明确工作方向,督促指导配合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评价迈入第一方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依据本方案基本精神、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开办企业的优化措施,同步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驻平)各环节部门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开办企业能力提升。
(二)强化监督问责。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问责问效,定期不定期督导,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单位下发任务交办单,明确任务内容和时间,限期完成;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且无正当理由、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约谈或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标先进一流。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内外开办企业先进做法,认真学习借鉴,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便利化、快捷化工作水平,为企业开办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争取拿出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原创改革措施。
请各级各部门明确开办企业能力提升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填写《对接人员联系表》,于11月26日前书面正式反馈至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sjjywtbbgs@126.com联系人:杨五申,电话:2692007,17637587273)。《对接人员联系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请登录邮箱:pdssjjywtbbgs@126.com(密码:Ack12345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