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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平市监〔2021〕65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结合省政府和市政府通知要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共有11项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优化审批服务9项。各单位要根据证照分离工作安排抓好贯彻执行。

二、工作要求

确保改革举措稳步实施。各单位要对照清单中的改革事项压实监管责任全面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要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审批改为备案事项符合整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已受理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调整后的审批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批。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理清监管责任加强公正监管。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信用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撑各领域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靶向性。

强化电子证照归集运用。要按照总局电子证件有关数据规范做好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电子证件数据汇总并及时归集至总局电子证照库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市场主体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过的材料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生成的电子证照材料或者相关部门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原则上要通过内部共享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组织领导、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实施改革工作。同时要注意总结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2.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3.河南省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

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2021年11月08日



相关附件:附件1 中央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pdf    附件2 市场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pdf    附件3 河南省层面设定的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pdf    附件4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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