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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商事活动便利化的有关工作的通知

平市监办〔2021〕33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商事活动便利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优化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商事活动便利化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职责,优化服务,配合有关部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切实保障老年人商事活动便利化,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帮助老年人更多享受智能化成果、更好融入智能社会。

现就将我市优化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商事活动便利化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推动政务电子化的同时,保留必要传统政务事项服务方式,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利用是市场监管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的“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区”和帮办服务制度,依托“一窗通办”模式推广“一站式”服务,设立老年人办事专门通道,对涉及相关费用缴纳的,应当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加强各项涉企证照电子化应用和共享互认制度,对不方便到窗口办理的老年人,经预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开办移动受理模式,上门服务,便捷老年人办事。

二、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质量一体化服务站模式,积极指导我市老化智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好标准化工作和运用服务,支持老化智能产品的技术研发,增强产品的实用性和安全性,有效推动信息无障碍、无障碍设计和老年服务等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增强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的服务应用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适老化智能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相关产品质量抽查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引导有关方面改进提升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服务设计和研发认证检测能力。

四、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涉老产品、虚假宣传适老化智能产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以格式条款、声明通知等方式歧视和侵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依法已送相关部门。

五、加强应用培训和宣传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适老化智能产品的推介和消费引导,鼓励生产企业设计制作简易使用手册和视频教程,提高老年人的应用操作能力,便利老年人网络消费和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能力。

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跟踪和分析本地区的相关措施进展和成效,要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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