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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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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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20年36号
2020年4月21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店(验收单位: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审查,验收审查结果符合规定,准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豫CB37511015。有效期自2020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5-2692076
2020年4月21日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平顶山市慈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店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党校临街商用房第四间 | 陈晓丽 | 郭付英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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