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充装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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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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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叶县宏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符合规定,我局决定准予申请人取得 移动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充装 行政许可并发放证书,证书编号为:[2020]平 特许字 第002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4日。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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