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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202031

2020417日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平顶山市春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验收单位: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审查,验收审查结果符合规定,准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豫DA3751271。有效期自2020417日至2025416日。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5-2692076

 

  2020417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

负责人

 质量

负责人

经营范围

平顶山市春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滍阳镇薛东村路南大河量贩西边3号

何丽丽

何丽丽

石雨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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