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号
2020年1月15日
平顶山市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宝丰县石桥店提出终止药品经营并申请注销原已取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注销该《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DA37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