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社保和统计事项填报最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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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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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事项——填报说明:
社保事项①参保险种类型.②单位参保人数.③单位缴费基数.④本期实际缴费金额.⑤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各项如何填?
参保险种类型是指在报告期末(12 月 31 日)单位参保险种类型,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5 个险种。
单位参保人数是指在报告期末(12 月 31 日)企业参保缴费的实际人数。
单位缴费基数是指在报告期内(1 月至 12 月)单位缴纳的各项缴费工资总额(12 个月的累加值)。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是指在报告期内(1 月至 12 月)单位按时缴纳的费用(12 个月的累加值),不含个人部分。
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是指报告期末(12 月 31 日)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包括历史欠费),不含个人部分。
统计事项——填报说明:
①主营业务活动。②女性从业人员。③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
④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三项“企业控股情况”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