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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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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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市监〔2025〕54号)要求,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请将意见寄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地址:平顶山市清风路3号,邮编:46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pdssjjfg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三、联系电话:0375-2588169。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沟通。
附件: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2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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