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须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20年度报告,网址: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设立年报咨询服务电话,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鼓励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尽量登录http://ha.gsxt.gov.cn实施网上年报公示。
二、2020年度年报公示的重点行业。做好重点行业年报公示工作。如: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内的企业,须全部依法履行年报责任,做到100%应报尽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做好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工作。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自2020年度年报填报开始,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年报试行工作。自2020年度起,除特殊情况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报。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线上年报,对其注册账号、填报信息等事项予以指导。
三、对于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主体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四、咨询服务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2588092 2588091
技术支持 2588080 2588063
市社保局 咨询电话 2978886
市统计局 咨询电话 2639986
平顶山海关 咨询电话 12360或95198
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2977711
国家外汇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 咨询电话4803534
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2832657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3992690 3963258
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4836686
石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2526861 2527175
市局高新分局 咨询电话 3988303 3981008
市局专业分局 咨询电话 2588359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8122701 7282959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5046685 5046651
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6511615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8668788 805601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 5583315 7068377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