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顶山食盐生产企业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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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检查通报
平市监食生〔2020〕20号
关于对平顶山食盐生产企业督导检查
情 况 的 通 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分局:
根据今年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安排,11月25日市局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取证食盐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1.更衣间无衣架;
2.工器具清理间较脏;
3.制盐车间粉尘大,设备、设施沉积盐较多;
4.制盐车间于配料添加间、传送带输送处有缺口未彻底封闭;
5.大袋食盐包装间有纸箱、及其他外包装存放,有杂物;
6.小袋包装传递口皮帘有缺口。
(二)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包装分厂:
1、更衣间洗手池未正常使用;
2、配料间无计量器具;
3、进料间门缝较大,存放有外包装、杂物;
4、大包盐进入倒料间,外包清理不够彻底;
5、原料间个别大包盐存放处无产品信息卡。
二、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叶县局要强化监管责任,真抓实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切实开展6S管理,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和透明车间,认真开展自查。企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并要求叶县局于12月20日前,将逐项整改后的照片及整改说明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科。市局将对整改后的情况随机抽查,并作考核资料存档。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