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是:
| 繁体 | 支持IPv6协议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关于对平顶山食盐生产企业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检查通报

监食202020

 

 

关于对平顶山食盐生产企业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分局

根据今年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安排,11月25日市局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取证食盐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1.更衣间无衣架;

 2.工器具清理间较脏;

 3.制盐车间粉尘大,设备、设施沉积盐较多;

 4.制盐车间于配料添加间、传送带输送处有缺口未彻底封闭;

 5.大袋食盐包装间有纸箱、及其他外包装存放,有杂物;

 6.小袋包装传递口皮帘有缺口。

(二)中盐河南盐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包装分厂:

1、更衣间洗手池未正常使用;

2、配料间无计量器具;

3、进料间门缝较大,存放有外包装、杂物;

4、大包盐进入倒料间,外包清理不够彻底;

5、原料间个别大包盐存放处无产品信息卡。

二、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叶县局要强化监管责任,真抓实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切实开展6S管理,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和透明车间,认真开展自查。企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并要求叶县局于12月20日前,将逐项整改后的照片及整改说明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科。市局将对整改后的情况随机抽查,并作考核资料存档。

  

 

                          2020年11月30日     




 

 

 

 


20201222102451045.pdf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电话:0375-25880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