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检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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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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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2012年3月1日开始进行2011年度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2012年6月30日前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网上年检申报
为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haaic.gov.cn)“网上年检系统”,按照《2011年度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的要求填写并报送年检材料。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一、年检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2012年6月30日前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网上年检申报
为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haaic.gov.cn)“网上年检系统”,按照《2011年度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的要求填写并报送年检材料。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