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是:
| 繁体 | 支持IPv6协议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湛河分局公告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湛河分局

  

平顶山市贞元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立案查处的你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一案,本局于2009825日向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送达了平工商湛处字〔2009〕第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其拒绝签字,我局遂于2009826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了平工商湛处字(2009)第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在你公司住所找不到你公司,已搬迁。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现公告送达。

你公司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湛河分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电话:0375-25880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