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从严从快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市市场监管局受理范围:
平顶山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市公安局受理范围:
涉嫌犯罪线索
1.涉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行为的线索。
2.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涉案金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的线索。
3.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滥用饲料添加剂,导致农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嫌犯罪的线索。
4.其他在食品安全领域存在涉嫌犯罪的线索。
二、受理方式
(一)线索举报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12315(全天)
(二)书面材料寄送地址
市市场监管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67000。
市公安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邮编:467000。邮箱:pdsgasyh@126.com。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及犯罪线索。
四、注意事项
1.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内部人员和相关知情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2.鼓励实名反映问题,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对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方式以便核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反映经营主体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重大违法行为奖励情形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