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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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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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便利度,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合理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推进登记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平顶山市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4日
电子邮箱:ssyjjck@126.com
附件:平顶山市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平顶山市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