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平顶山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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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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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订了《平顶山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17日一2023年1月27日
电子邮箱:easeqxk@163.com
电话: 0375-2588193
附件:平顶山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平顶山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