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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合规从事市场主体登记代理行为的倡议书

全市从事市场主体登记代理的机构(个人):

市场主体是经济力量的载体,高质量的市场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广大代理机构(个人)的大力支持、勤劳奉献下,全市市场主体实现了平稳增长,为稳经济、保就业、促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广大代理机构(个人)充分发挥了登记机关与市场主体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共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文明高效的原则开展代理服务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机关的监管和指导。

二、规范代理行为

(一)代理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照经营,主动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

  (二)与委托人依法订立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利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依法妥善处置因代理行为产生的纠纷,一次性准确告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法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三)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以规范形式和法定程序办理委托人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主体责任。

三、诚实守信服务

  (一)依法如实、完整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委托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不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材料;

  (三)不实施或者协助、纵容委托人实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行为;

  (四)不以政府部门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或以实体印章、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税控Ukey等政府采购免费项目提供增值服务的名义进行收费;

  (五)不拖延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进度,不虚构、捏造、隐瞒市场监管部门告知补正意见或审批意见。

四、保守商业秘密

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依法配合监管执法活动外,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不得不正当使用或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未经委托人允许,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相关信息,严禁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五、强化廉洁自律

不得采取行贿、宴请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特色产品等方式拉拢腐蚀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获取非法利益。积极主动加强廉政效能纪律监督,及时举报反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共同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

时光向前,鹰城向上。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用我们的共同努力换取全市市场主体的蓬勃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鹰城贡献力量!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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