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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务实高效、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按照《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平双随机办202215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1日


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 年1215日前

二、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事项

参照附件《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执行

三、联合检查流程

1、成立部门联合检查小组。由牵头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跨部门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制定计划和任务。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分组原则上每组不得少于2人,组长一般由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发起部门执法人员担任。

2、被检查对象的抽取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其他配合单位现场参与。

3、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4、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5、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6、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四、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

2.结果处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情节轻微的,责令企业现场整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程序移交属地管辖权部门处理,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后续处置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并通报联合检查部门。

3.结果运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依规处理,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同时,认真总结跨区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经验,以便进一步推进跨区域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协作。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三)后勤保障。联合检查各方要做好车辆、经费保障,确保抽查任务按时高效完成。检查组要根据检查任务量制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统筹推进检查工作。

(四)严格纪律。联合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附件1: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1:
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抽查行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检查事项清单抽查比例检查时间
1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申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局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1.人力资源管理局: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工作时间执行情况;2.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情况4.工作岗位和工时安排等情况)
2.市场监管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低风险企业1%比例;
2.中风险企业3%比例;
3.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
4.高风险企业20%比例
2023年11月30日前
2在建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局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1.人力资源管理局: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1.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情况;2.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3.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4.社会保险登记情况;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市场监管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低风险企业1%比例;
2.中风险企业3%比例;
3.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
4.高风险企业20%比例
2023年11月30日前
3高新区加油站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1.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2.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一般检查单位10%比例2023年12月15日前
4高新区工业企业应急管理局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1.应急管理局: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的检查;
2.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一般检查单位10%比例2023年12月15日前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农社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消防大队1.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2.农社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3.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4.消防大队:消防情况监督检查
1.低风险企业1%比例;
2.中风险企业3%比例;
3.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
4.高风险企业20%比例
2023年11月30日前
6中高风险制造业企业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应急管理局1.市场监管局: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2.应急管理局: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的检查
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2023年11月30日前
7超市行业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2.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市貌监督管理
5%2023年11月30日前
8辖区内民办学校高新区农社局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消防大队查1.农社局: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督导检查
2.市场监管局: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3.消防大队: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10%2023年11月30日前
9养老机构高新区农社局平顶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1.农社局: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2.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10%2023年11月30日前
10加油站经营企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1.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查看”放心加油站“公示牌日期是否更新;查看“红黄蓝”公示牌;成品油检测结果是否张贴公示;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装卸油。
2.区市场监管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1.低风险企业1%比例;
2.中风险企业3%比例;
3.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
4.高风险企业20%比例
2023年11月30日前
1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1.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情况。
2.区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1.低风险企业1%比例;
2.中风险企业3%比例;
3.中高风险企业10%比例;
4.高风险企业20%比例
2023年11月30日前
12人员密集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农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1.高新区农社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及民办学校督导检查
2.高新区公安分局:对旅馆业、娱乐场所的检查
3.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4.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查
10%2023年11月30日前
13开发企业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1.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企业开竣工情况事项的检查;企业规划总平面图楼房的坐标放验线核检事项的检查
2.区市场监管局: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14餐饮业高新区税务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1.高新区税务局:发票检查
2.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15住宿行业高新区税务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1.高新区税务局:发票检查
2.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16燃气经营企业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2.区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100%2023年11月30日前
17工业生产企业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1.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18物业服务企业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1.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物业服务监督检查
2.消防大队: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19旅馆业平顶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农社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1.公安局:对旅馆业的检查
2.农社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3.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监督检查、建筑企业资质监督检查
4.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消防大队: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
5%2023年11月30日前





相关附件:附件2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doc     附件1平顶山高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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