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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平发〔2021]75号)和《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平高新双随机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全覆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本着减少对商户干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减少多头多层次重复执法,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交易成本和监管部门的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公正、协同高效、互补融合的原则。

(一)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应当于法有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联合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公开公正。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协同高效。建立健全联合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加强信息共享,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

(四)互补融合。对职责相近的联合抽查要取最大公约数,体现监管的融合性;对行业需要全链条监管的联合抽查要突出监管要求的完整性,体现监管的互补性。全面梳理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先行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检查,并全面稳步向各个监管领域推广。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下发开始至2022年11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022年平顶山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各单位在落实抽查计划的同时,应结合各时期工作重点,及社会关注重点热点问题,适时制定相关行业领域的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实施部门联合抽查。

       四、抽查领域

       在综合考量2022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全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监管工作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监管风险研判分析等因素基础上,参照《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编制了《2022年平顶山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见附件),整合相同或相近领域监管事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在食品生产企业、中高风险制造业企业、加油站经营企业、不定时工作制企业、餐饮业、旅馆业、工业生产企业、学校等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稳步向其他领域推进。

       五、工作措施

(一)及时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各领域牵头部门分别制定本领域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联合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处理程序、抽查结果公开、后续监管衔接等,确保“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计划要科学合理,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计划制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后及时报送并公示。

(二)运用统一的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是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使用的统一的工作平台。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应当全程依托平台开展抽查计划、一单两库、抽取匹配、检查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按《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实施抽查检查。牵头部门坚持科学筹划、统筹安排,因地因时因需选择合适的联合抽查方式,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各参与部门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统一行动统一检查,于2022年11前完成抽查所有环节。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应当依据自身职责,各自进行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联合抽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检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高质开展检查。要根据计划表,按时序进度开展检查。要认真按照《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要机动灵活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方法,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检查。

(二)夯实责任落实。要发挥跨部门联合抽查“跨”和“联”的作用,既分工又协作,形成抽查合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2022年平顶山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明确的计划任务,牵头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各相关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落实好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三)加强信用监管。各成员单位在实施抽查检查时,要加强信用监管与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实施差异化抽查监管。一是突出靶向监管。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靶向性。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守住安全监管底线。二是统一规范流程。各成员单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通过自有系统开展抽查和检查结果公示的,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公示系统归集,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四)做好后续工作。实行边检查边规范,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通过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要按要求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发现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要立案调查,检查结果要同步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信息系统对外进行公示。要以此为契机提升监管水平,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违法企业“黑名单”等信用监管,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信用约束作用,实施联合惩戒。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牵头单位在12月15日前将牵头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总结书面报送至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307298284@qq.com

附件1:2022年平顶山高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2:平顶山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样表)




相关附件:平高新双随机办〔2022〕2号平顶山高新区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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