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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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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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平发〔2021〕75号)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平双随机办〔2021〕16号)文件精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平顶山市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印发你们,请你们依据《清单》,认真做好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22年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022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