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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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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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济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一案,已作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市监处字〔2021〕26号)。因无法直接送达,我局于2021年4月29日委托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也未能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市监处字〔2021〕2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局联系人: 赵建明 邢武军 联系电话: 03756166193
平顶山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市监处字〔2021〕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