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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10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某宾馆不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一案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应诉职责作了规定。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举证、答辩、出庭等法定义务,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队伍形象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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