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办企业"一窗通、一网办"

企业简易注销办事指南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手册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

二、本地特色改革文件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平市监〔2021〕75号)

《平顶山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平企办〔2021〕2号)

《平顶山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企办〔2022〕5号)

三、受理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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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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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1)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2)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对应业务办理项进行在线办理。

3)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主题集成服务-企业开办-地市一件事服务专区平顶山市-法人办事”点击对应业务办理项进行在线办理。

2.窗口办理:企业注销相关11个部门业务可并联办理、一窗通办,也可以选择不同部门的业务分时办理。

“企业注销一件事”11项联办事项:企业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企业医保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用电销户、水表销户、停气封存、热力用户销户、企业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销

“证照联销一件事”8项联办事项:《药品经营综合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综合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窗口位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兴平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西80米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5楼 A59、 A60综合受理窗口

3.上门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经企业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可提供上门办理业务的服务。

4.掌上办理:手机下载并登录“河南掌上登记APP”,掌上办理企业简易注销业务。

5.不打烊办理:通过政务中心“周末不打烊服务厅”“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厅”,提供周末不打烊和24小时开办企业服务。

6.延伸段办理:在全市多家银行网点设置“全程电子化指导站”,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涉及收费

九、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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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综合受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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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证照联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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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咨询电话

0375-2692007、0375-2692003、0375-2588113

十三、投诉电话

0375-2692260、0375-2588128


企业简易注销办事指南


步骤一:填写《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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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规范

 1.第一段需要填写企业名称。

 2.第二段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3.“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盖章)。自然人股东需要手写签字,股东为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下载方法

 打开“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操作指南”—“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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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图所示,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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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进入“注销便利化”端口

(一)电脑端打开“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qcdzh.haaic.gov.cn/index.action)。

 点击“个人登录”选项,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掌上登记”APP的“扫码”功能,扫描弹出的二维码,登录成功,跳转至业务办理页面。也可以点击“企业登录”选项,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的“扫一扫”功能,扫码登录,跳转至本公司业务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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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业务办理页面中找到注销便利化”,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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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击新办”按钮,已绑定企业的,勾选拟申请注销的企业,点击“确定”即可;未绑定企业的,需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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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实选择企业注销原因,见下图四。选择完毕,点击下一步”,开始选择注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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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信息录入”这一步勾选“简易注销”以及‘’我已知晓‘’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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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三: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一)系统默认的注销方式是简易注销”,需要先点击“发布”按钮,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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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1)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2)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3)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5)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举例: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系统不允许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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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发布”按钮后,系统自动弹出《简易注销须知》,浏览后点击“我已知晓”按钮。请注意,《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分“自动生成”“人工上传”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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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都是大陆自然人的,可以自动生成《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签名”按钮,全体股东一一进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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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名完成,点击提交并公示”,并点击“确定”按钮,公告信息将自动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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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以看到公告状态显示为“已公示”,继续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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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平台会将该公司简易注销信息推送至各相关部门,再次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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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交成功,简易注销公告显示“已公示1天”,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未满前,可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之后耐心等待公示期满,再进行注销登记信息  补充。

如果企业已清税完毕,税务部门办理情况会显示为“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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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四:提交简易注销登记

(一)公示期满20日后,仍旧从“注销便利化”端口进入,点击“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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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次点击继续办理”按钮。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30天内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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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着填写简易注销信息”,在匹配的适用情形前面打勾,然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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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点击保存”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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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存成功,系统生成电子文档,预览无误后,需要全体股东以及本公司完成电子签名,最后点击提交”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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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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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交后,业务状态显示为市监注销办理中”。之后,请申请人务必尽快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登记机关。当日缴回,当日办结!

 

   若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需要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详情查看→《要注销企业,营业执照丢了要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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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五:业务审核

最终,登记机关完成审核,业务状态则显示为市监注销审核通过。申请人可选择窗口领取或邮寄《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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