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市场”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平安市场”创建组织体系,制定并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确保“平安市场”创建的深入开展。(1)设立综治工作室,落实办公场所和人员,配备电脑、电话、平安建设专用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建立“平安市场”工作制度。(2)层层建立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市场法定代表人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和经营户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3)建立和完善奖惩工作机制。把“平安市场”建设与商户奖惩挂钩。对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问题的商户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治安打击防控体系完善。市场要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做到人防、物防、技防齐全有效。(1)加强打击犯罪工作,形成执法机关主抓,主办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经营者联防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行为。(2)加强防控力度。对市场的重点部位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重点经营户落实治安安全防治措施。完善治安防控、安全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工作记录及时,台账资料齐全。(3)加强对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逐人登记在册,随时掌控变化情况。(4)加强市场门口车辆管理。区块分布合理,无跨门、占道现象,车辆出入有序、停放整齐。
三、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定期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12315”进市场活动,拓宽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加强市场经营户、从业人员法制教育。
四、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保障有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工作预案和事故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市场内部消防体系建设,确保消防安全设备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到位,场内的安全提示、消费提示、危险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加强以食品安全管理和家用电器商品质量管理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
五、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商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做到买卖公平、明码标价、文明经营,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短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食品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无经营、仓储、住宿混为一体等问题。综合性市场内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