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职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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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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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