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是:
| 繁体 | 支持IPv6协议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
行政复议职责(1)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电话:0375-25880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