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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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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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效”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建立与便捷高效的准入登记相匹配的撤销登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经市局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ssyjjck@126.com。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3号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5-2692007
附件:
关于《平顶山市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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