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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83
信件名称: 平顶山广汽传祺4S店续保押金不退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1-02-15
信件内容: 汽车续保押金到期,但是多次打电话给4S店都以各种借口不退,已经拖了很久,希望市市场监管局可以管理一下平顶山的汽车续保押金混乱问题。以下的王女士为投诉者母亲。 2017年10月30日,平顶山市王女士在广汽传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提车时被该公司要求缴纳2000元保险押金,需连续3年在此处购买保险方能退还押金。第二年,王女士打算续交保险时得知,该公司要求王女士购买的车险高出市场价数千元。便拒绝购买,后期并要求该公司退还2000元续保押金,被该公司以合同违约为由予以拒绝。 王女士与汽车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虽然写明了消费者需在该公司购买3年汽车保险,但并未明确写出每一年需缴纳保险的费用金额。后期消费者购买车险时,该公司以高于市场正常价格的费用要求王女士购买,该种合同约定的内容有部分是消费者不知情的,属于无效合约,合同上中的“需连续3年购买保险”的约定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但是,在电话询问过程中,对方态度恶劣并多次表示我方违约,坚持不退押金。在此希望您方可以参与协调,在此表示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1-03-04
回复内容: 经调查了解,网民诉求内容已经得到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