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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678
信件名称: 请问,设立水表检定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2-25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设立水表检定机构,能够开展水表校验业务,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校验合格证,都需要哪些条件?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特别是想问下,非独立法人组织能设立水表检定机构(该机构需具备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校验合格证)吗?在人员配备上,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至少需要多少个,具备哪些资质?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3-11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我市设立水表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条件如下: 一、法定资质与必备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机构需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专项计量授权 需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专项计量授权。 (三)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1.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2.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二、人员资质与培训 计量技术机构应当为每项计量标准至少配备1名计量标准负责人(具有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能够履行职责),以及至少2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检定或校准人员(取得计量检定员证或计量单项目成绩合格证明或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如有疑问,可详询0375-2588089(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