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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606
信件名称: 慧宁瑜伽办卡未使用不退费霸王条款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2-10
信件内容: 2022年9月27日在湛河区慧宁瑜伽馆办理年卡,仅到店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支付年卡金额1399元,未与店方签订任何形式合同,且付费后该瑜伽年卡一直未开卡使用。因工作调动问题无法使用需要退费,与店方沟通退费事宜回复办理年卡不予退费,既然交钱就代表口头同意不退费协议,但是交费当时并无人告知办卡不退费事项。现在诉求让瑜伽馆尽快将办理年卡费用1399元退还。 通过在市监督管理局领导留言,回复商家不涉及违法行为,再想请教领导: 1.法律中是否明文规定有口头协议这一条? 2.未与店家签订任何形式合同或协议,仅通过支付宝转账就可以当做认可店方协议不退费原则?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明文规定未消费可以不退费? 4.未消费未使用却不予退费,该店家是否涉及霸王条款? 5.已与商家协商多次退费事宜无果,该商家态度强硬拒不退费,是否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庇护?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02-14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企业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慧宁瑜伽馆,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是一家以从事体育为主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2410411MA47NW126Y。您反映办理的预付卡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可向属地商务局进行咨询;体育健身行业主管部门为教育体局,您也可以咨询属地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