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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87
信件名称: 关于宝视达平顶山市明朗商贸有限公司佳田店配错眼镜后恶意欺诈消费者的第三次投诉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9-20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很遗憾第三次就同一件事情向贵局进行投诉,希望后台工作人员看到此信后,务必将此信呈给贵局孙国权局长,让孙局长通过此事了解一下咱们部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是如何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愚弄群众的。 关于宝视达平顶山市明朗商贸有限公司佳田店(以下简称宝视达)配错眼镜后恶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分别于2022年8月28日、9月8日先后两次向贵局进行投诉。第一次贵局工作人员在既未组织我们当事人双方现场对证、也未对我们提出的物证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便以“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为由结束投诉。第二次贵局工作人员在不与我直接沟通联系,未经与我对证核实的情况下,便以宝视达自己现在承认存在“误差”为由,认定“商家不存在主观故意欺诈消费者”,强逼我们进行“现场调解”,面对质疑故意躲避,强硬回复“想处理就来接受现场调解”的言论,随后便不管不问,杳无音信。今天上午在官网看到了第二次投诉结果的回复,内心很复杂! 鉴于上述两次投诉处理结果,让我深深感到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在处理群众投诉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愚弄群众的问题。贵局工作人员认可宝视达把400度的眼镜片配成450度、450度的眼镜片配成475度的错误行为称作“误差”;把宝视达至今不肯承认自己错误、狡辩配镜结果与《配镜处方》不一致是为了我们消费者好的做法认定为“商家不存在主观故意欺诈消费者”;面对质疑,一味逃避、不敢解释,强硬回复“想处理就来接受现场调解”后便不了了之。如此这般做法,让人瞠目结舌,惊愕不已。当今社会,风清气正、法制严明,竟然还存在个别公职人员这样名目张大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愚弄群众的行为!? 之所以进行第三次投诉,是因为我坚信上述情况是个别现象。我相信贵局在孙局长的领导下,不忘初心、一心为民,立足事实、依法办理,定能将宝视达的违法行为查个水落石出,切实做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俗话说:事不过三。若此次贵局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受外界因素影响,仍然无法依法、客观开展工作,本人将函请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本人誓于不法行为斗争到底。 希望贵局此次处理投诉,能够安排专人负责,互留联系方式,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交流沟通,扎实做好调查取证。不要再以无法与我个人取得联系为由,在不听取投诉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草草了事。 在此声明:只要贵局能够依法合理的认定宝视达的错误和违法行为,我们愿意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结果,不需要进行双方调解。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9-30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批示由新华区局核查处办,并提出办理意见。新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配镜计量器具是否在检验周期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该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新华区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商家向投诉人书面道歉;2.商家退还配镜全部费用;3.商家免费为投诉人孩子提供为期9个月的视力功能训练,投诉人表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