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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26
信件名称: 我举报鲁山县鸣远商贸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5-12
信件内容: 今年4月21日我通过拼多多平台的{最牛零食铺}买了两袋辣条吃,4月28号我收到的快递,打开后就发现其中有一包胀气了,就联系商家处理,我就先吃另外一包,吃完感觉肚子烧得慌不舒服,之前看新闻上挺多辣条出问题的,就上网查了查这个辣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个辣条配料表中标示有脱氢乙酸钠。早在2015年5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作出的《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调味面制品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作为单独单元,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调味面制品不能使用脱氢乙酸钠。并且多地食药监局多次对生产经营使用脱氢乙酸钠的方便食品进行处罚并已公示。该辣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我的诉求是依法处理违法商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退赔。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5-23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交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鲁山县鸣远商贸行经营的“龙祥爆辣素肠(油炸面筋制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立案调查。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信任。如您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属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