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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2
信件名称: 不管商家如何做都是错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2-01-17
信件内容: 开网店卖衣服的的实际经营中 吊牌标签困扰 无法解决。商标在个人名义下。授权给我自己企业,我委托外省加工厂生产,我制定样品,指定材料,我生产监督, 书语与行业术语,产品标准,各省有的不一样,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填写吊牌地址与术语与标准,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写产地 某市 下面写生产地址自己企业地址 、某市实际委托加工厂地址,为了商业秘密,写某市 、 职业索赔在浙江省行不通,现在投诉到河南省,这个时候犯难了浙江省与河南省平顶山地方标准不一样。术语差异,主要是吊牌标签生产地址。理解不一样/按照河南省就是委托地址就是吊牌需要些的生产地址。 不是对产品负责地址。 这样商家售后很麻烦, 如果修改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商局规定填写吊牌标签,职业打假索赔又投诉到浙江省 不管小商家如何做都是错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1-19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因你咨询的问题中没有提到你与生产厂商是否签订合同,如有合同或协议,是否对生产标准明确规定,如无协商生产标准,可能属于无标生产;并切问题中没有提到具体生产产品的材料、执行标准号等信息,所以无法准确回复。工作人员拨打你留的电话也无法接通,建议你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我们工作人员将详细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