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6 | ||
信件名称: | 平顶山市联盈食品有限公司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0-06-17 |
信件内容: | 举报投诉信 举报投诉人: 张闫莉 电话:15617811231 被投诉举报人:平顶山市联盈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郏县长桥镇政府东隔壁 电话:17703719888 本人2020/4/30在被投诉超市购买到的“俏皮逗-龙卷风-调味面制品”90克、(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741042500348,生产日期:2020/03/01、保质期:6个月、)购买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产品配料表内食品添加剂明显添加(无铝泡打粉)、该产品只标注了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泡打粉”而没有标注功能名称、或其标注通用名称的同时没有标注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使用范围:不是所有泡打粉都可以在调味面制品中使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存在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可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七)项,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0-06-18 |
回复内容: | 经了解网民留言中所反映内容,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网民直接向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