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暑,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市工商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向原市工商局党组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惯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19年2月底,巡察组反的5个方面8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防止反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市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江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办公室、人教科、消保科,市场科、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巡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会议组织、材料撰写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管理,能即知即改的立行立改;对限时整改的倒排工期,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个整改工作取得实放。加强了整改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周听取承办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严格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对在整改时限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和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执纪,开门整改。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同时,通过网站公示、内部通报等形式,及时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处理结果,做到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成效让群众评判,整改结果让群众满意。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工作中,加强了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刻剖析,做到举一反三,反求诸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权威性、执行力和约束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五)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积极与市委巡察办保持联系,积极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使整改的过程真正成为增强党组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过程,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问题改落实情况
(一)燃煤散烧治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散烧办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增强做好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盯问题不放松。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报纸、电视、横幅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先后出动流动宣传车400余辆(次)悬挂横幅标语超过200条次,发布新媒体宣传40条,制作宣传版面20块。使人民群众和经营者对燃煤散烧治理的环保政策更加了解,积极参与到燃煤散烧治理行动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对煤制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在禁燃区内销售煤及制品行为的,依法从快从重进行处罚。我市前期取缔的185个散煤销售点已经“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通过严密监控,未出现死灰复燃现象。2018年底以来依法严厉打击散煤窜销、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散煤违法经营案件11起,查扣散煤运输车辆2台,罚没金额6万多元,暂扣、收缴煤泥1000吨、劣质散煤6吨,没收劣质煤球4000多块。通过执法监管有效震慑了涉煤违法经营行为,堵截了违规用煤源头。三是督促各县(市、区)管委会散烧办发挥好散烧办的牵头作用,积极督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并成立6个由市局领导带队的调研暗访组,开展调研和暗访,下沉到各县(市、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19年开展调研暗访超过50次,及时了解掌握、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不反弹不回潮,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四是积极推动散煤污染治理立法工作。2019年由我局牵头散烧办组织起草并全程参与制定的《关于平顶山市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全票审议通过,正式实施。该《决定》的出台为我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科学实施洁净型煤替代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发挥抓总作用,对负责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的市应急局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提出要求一是督促洁净型推广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等级对标评价办法》的标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洁净型煤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5个配送中心评为一级,71个配送网点被评为二级。二是督促各地政府,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居民受益、企业微利”的原则,积极落实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不断降低洁净型煤价格。引导帮助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合理确定洁净型煤价格,确保居民使用洁净型煤后的新增成本维持在可接受范围,提高使用洁净型煤的积极性。目前,我市对洁净型煤建设生产补贴,采取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以奖代补”的奖励政策,暂定两年,由市财政筹措资金,每年奖补生产企业500万元,局散烧办分别向市财政局和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洁净型煤生产补贴问题的交办函》督促奖补资金的发放,目前2018、2019年度奖补资金1000万元已经向企业拨付到位。
(三)针对流通领城成品油质量抽检存在的调研指导不深入不具的问题
1.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成品油监管调研指导。市局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相关业务科室制定了成品油监管调研指导具体办法,每季度调研指导不少于一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由市局班子成员带队,业务科室参加,对各县(市、区)局成品油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导基层制定完善成品油监管措施6项(条)有效解决了基层成品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成品油抽检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成品油抽检工作,市局印发了《转发省局关于做好2019年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平工商〔2019〕4号)《关于下达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产品和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平市监〔2020〕33号)《关于下达2019年车用燃油等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平市监〔2019〕39号)等文件对成品油监管以及成品油抽检的频次、时间节点和比率进行了明确。仅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就安排抽检加油站油品187批次,2019年全年针对成品油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委托检验超过200批次。同时,加强对民营加油站和往次抽检不合格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跟踪抽检。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发挥抽检的作用和效能,杜绝处罚流于形式,对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加大了处罚力度,实行严管重罚,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其许可证。对已办结的不合格成品油案件,处罚信息全部录入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行部门联合惩戒。
(四)针对车用尿素推广存在的问通。继续督促检查,加强车用尿素推广工作。一是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加强车用尿素推广宣传引导,并及时召开了行政约谈会,进一步树牢成品油经营者大气污防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各县(市)局、分局组织市场执法人员对全市正常经营的305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逐一督促核实加油站销售车用尿素情况。目前已全面完成加油站销售车用尿素推广任务。
(五)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管控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举措,巩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成果。一是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督促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落实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职责,在第一阶段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139批次的基础上,又持续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34批次,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从正规渠道购进,留存进油凭证和建立购油台账,严禁购买使用无合法来源、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汏并禁止销售的油品,确保尾气排放达标。二是对施工工地检测出的6批次不合格油样,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溯源检查,由于当事方提供不出油品来源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督促主管部门责令6批次不合格油样涉及的施工机械全部退出工地。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构建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综合监管,联合执法,逐步探索建立了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机制,共同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质量管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重点,继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市场监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台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市场监管系统长效化运行。
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