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46号〕
近期,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十二店销售的1批次青茄子,氧乐果检出值0.08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平顶山市苏果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青茄子,氧乐果检出值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郏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毒死蜱检出值1.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市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新华区、卫东区和郏县等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