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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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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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 告
刘亚飞、黄秋香:
本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于2008年3月21日在舞钢市朱兰干休路北段“格力集成橱房店”对你财物“格力”侧吸式油烟机(C03B)2台、“格力”欧式吸油烟机(CXW-210-C09B)1台、“格力”燃气灶(301左右镀膜贴百合花)1台、“格力”强力吸油烟机(CXW-210)2台、“格力”电磁炉(标有:顺德格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台、“美的”浴霸(总功率2100W)1台“美的”浴霸(总功率1160W)2台,采取了扣留的行政强制措施。2008年3月21日,该批次查扣的财物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鉴定以上产品属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你侵权商品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侵权商品没收。本局多次未在原住所找到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通知你于一个月内到本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由本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你侵权物品进行变价处理,上缴财政。
舞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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