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审慎对待的十种人
近年来,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在引进外资与外国投资者的合作中,也经过了许多曲折。如何选择合作伙伴,是招商引资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结合工作实际,提请注意十种人:
1、 外方委派办理合资事项的人员变动频繁,被委派人员纷杂;
2、 外方承诺只要一旦领取营业执照,资金就会立即注入,催办证照紧迫而对其应提交的材料扯皮、推诿,欠缺不能完善。如某项目外方对应提交的材料上迟迟不能出具,只是催促中方只要办完证照三天内资金就会到位,而对需要履行的法定手续推三拖四;
3、 以投资项目为诱饵,让中方承担考察费、调研费等一切费用支出;
4、 外方利用中介机构以介绍项目为幌子,从中“渔利”,进行欺骗;
5、 外方以收取中方定金或查看中方帐户有无信誉保证金等形式的存款作为条件进行要挟。如外方先收取中方部分资金作为定金后就杳无音信;
6、 承诺包办全部出资,而对项目生产经营后的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董事长等人员安排等事项漠不关心;
7、 “扯虎皮,拉大旗”,外方吹嘘来头大,进行的投资资金数目惊人。比如某个项目的外方出资者在前来办证时声称其是某国跨国集团公司并与国家某领导人的子女关系密切等;
8、 谈出资时,并不对项目详细考察就盲目承诺出资数千万、数亿资金。曾有一外方拿着在其他地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来登记窗口说要在某县投资3个亿的项目,而该县投资者还没有去过就盲目夸口;
9、 对中外双方签订的合同、章程等规范约束性的条款不审不看就草率盖章签字。如某个合资项目的章程中外方的名称、地址、董事所占比例等多处相关其利益的地方有误,外方竟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10、 对中方提出的合作条件大包大揽,说一不二。如某个项目章程规定外方占出资比例的99%,中方仅占1%,而分红外方只占50%,外方却慷慨答应。
外资科席国军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