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0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3日,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和局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从思想上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作为促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结果导向、标本兼治,强化整改举措,务求整改实效,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强化凝心铸魂。市局党组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法》等有关规定,细致研究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动员系统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上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渊多次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深刻检视反省、全面检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宝贵机会,切实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落实上高效有力,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不足、剖析问题根源,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徐渊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楚延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专人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联合驻局纪检组先后召开相关会议7次,研究部署重点事项,集中听取整改情况,查看审核整改材料3次,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徐渊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对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扎实组织整改;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驻局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责任落实、整改过程和线索处置,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监督,确保问题改好、改实、改到位。
三是认真对照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市局党组坚持对标对表,紧盯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将意见充分融入到整改方案和整改全过程。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徐渊主持起草了《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定后,第一时间建立健全整改台账,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巡察整改的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同时,坚持台账化、清单化管理,定期登记整改情况和进度,并加强督办,确保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市局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拿出具体的方案和措施,高效精准开展整改,确保问题整治不漏项、整改任务不落空;又深刻检视剖析,找准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做到标本兼治、管根治远。同时,市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相结合,使整改的过程真正成为增强市局党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五是深刻检视剖析,找准差距不足。按照时间节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生生活会合并,确保开出高质量、高成效。会前,徐渊组织领导班子再次深入研究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话、面对面谈心等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9份,征求意见建议14条,切实打牢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会上,徐渊带头检视剖析、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依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作检查发言,深刻查摆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提出了今后的改进方向和整改举措。会后,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认真归纳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好整改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逐一销号、完成整改。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改事项,请群众监督整改过程,让群众评判整改效果,切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市局党组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科学制定工作举措、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截至目前,37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7项正积极推进,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3个,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一)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部分问题边改边犯。
(1)处罚幅度掌握标准不一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局聚焦处罚依据是否充分、裁量标准是否统一等问题,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抽查各县(市、区)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83份案卷,并对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韭菜类”3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向各县(市、区)局反馈了5大方面13个共性问题和若干个性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组织全系统30余名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专题培训学习《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自由裁量权适用通则和裁量基准》《河南省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并在官网公布2例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指导案例,明确了全市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裁量标准和尺度。四是要求案件审核员审核案件时,登陆“河南省执法办案系统”检索同类案件处罚幅度,确保处罚标准统一执行。巡察以来,已检索市本级案件36件。五是在市局官网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巡察以来,共收到投诉举报5件,全部处理完毕。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印发了《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措施>的通知》,在局班子会议上集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机关全体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身体力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市局《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和《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措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细化了规则和约束,不断夯实作风建设制度根基。三是紧抓贯彻落实。督促各科室部门进一步优化调研和检查活动,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避免同时或频繁到同一地区扎堆调研,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干扰;严控会议数量,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严控会议规格和规模;做好文件把关审核,规范行文程序、控制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倡导机关干部节约用水、用电,提倡纸张双面打印,将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到实处。今年来,发文、会议数量分别同比下降7.6%和10.3%。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推进机构改革不力。
1.贯彻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精神不深入。
(3)问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压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3月17日,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以《致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一封信》的方式,对各县(市、区)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点评,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县(市、区)学校和各类餐饮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代表360余人,参加河南省餐饮食品安全“总监话总监”巡讲活动,抓好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两个“关键少数”,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优化和加强包保工作,提升包保干部能力;制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约谈办法》《食品安全一般舆情事件约谈办法》和《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体系。先后召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警示会议和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通报剖析案例、研究解决措施、安排部署工作,还向各县(市、区)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告知函》,进一步提升了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健全了市、县两级监管协同机制。二是充分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对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主体和监管缺失、舆情频发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出“三书一函”予以督办,充分压实责任。巡察以来,已对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总部、仓储及门店8个点位开展体系检查,发现问题95项,第一时间向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总部及市区5个被检查点位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送6份《提醒敦促函》,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有效推动了企业主体、部门监督、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贯通,相关问题已于2月28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食品安全问责力度。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形成相关情况报告,抄送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提请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梳理2024年被立案处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情况,向市教育体育局发送《关于告知2024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情况的函》,建议教育部门视情况对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意识。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行业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先后3次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体深入学习,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深了领导班子对新兴业态行业现状和监管法规的了解认识,推动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组织108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大讲堂培训,组织全市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安中原”大讲堂培训1.6万余人次,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2次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培训执法人员和药店、医疗机构从业人员586人次,提升了药品监管能力和被监管对象守法意识。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学校和周边区域、养老和救助机构、旅游景点、商业聚集区等为重点区域,对农贸(批发)市场、酒店餐厅、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网络订餐单位等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万家次,化解食品安全隐患1350个;对731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飞行检查31家次,形成督导报告25份,集体约谈2022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20家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人;加强进口食品销售监管,检查11家经营进口食品门店,排查并整改问题14个;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5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学校食堂93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84个;利用媒体平台发布3期“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调查问卷,充分发挥公众在食品安全中的监督作用,巡察以来,完成食品安全抽检3888批次,52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处置到位,9批次正在依法处置中;利用“双节”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市场、进校园、进商超等活动,举办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资料2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四是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档案522份,将全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强化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利用好省局建立的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向各县(市、区)局推送相关问题线索,及时高效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12月以来,检查药店、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5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8条。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5年底前完成
(5)处罚标准不统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局聚焦处罚依据是否充分、裁量标准是否统一等问题,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抽查各县(市、区)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83份案卷,并对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韭菜类”36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向各县(市、区)局反馈了5大方面13个共性问题和若干个性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组织全系统30余名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专题培训学习《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自由裁量权适用通则和裁量基准》《河南省药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并在官网公布2例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指导案例,明确了全市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裁量标准和尺度。四是要求案件审核员审核案件时,登陆“河南省执法办案系统”检索同类案件处罚幅度,确保处罚标准统一执行。巡察以来,已检索市本级案件36件。五是在市局官网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巡察以来,共收到投诉举报5件,全部处理完毕。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5年底前完成
2.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不到位。
(6)执法机构整合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召开全局推进机构改革专题会议,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完成了老机构注销、新机构注册,人员按新编制台账转隶到位等改革任务,同时,抽调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人事科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局机关以及9个所属单位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目前机构改革整合工作已全部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7)执法人员未配备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重点执法机构办公场所进行了分配和调整,成功完成原执法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向市局机关搬迁和转隶工作。二是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选拔任用了新成立的市局执法稽查1至6科的负责人。三是制定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室和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方案》,除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机关14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了双向选择,优化了各科室人员结构,完成了6个执法稽查科室工作人员配备。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8)工作方式、方法转变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涉及转隶人员对新的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安排指导全局263名学员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络学习,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红色基地学习教育等活动,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二是完成了干部队伍转隶整合。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和办公场所进行了重新划分,完成近90人次和30间办公室的调整,实现了集中办公;按照新的编制台账重新申报核定了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职级职数,按照新的编制和人员情况重新申报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新组建和整合的单位明确了负责人,完成了法人登记,按照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新的三定方案中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三是健全奖惩机制。健全干部使用机制,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对在乡村振兴、基层执法监管、处理突发性事件特别是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等领域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上倾斜。年初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时,优先提拔了敢于担当、创新能力突出、业务能力过硬的年轻同志,为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四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积极关注执法队伍整合、干部编制待遇等系统内信访多发问题,全面做好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化解信访事项5件;对系统内部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已排查超过270人次,未发现高风险人员和事项。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不扎实。
(9)推进省政府质量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质量强市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徐渊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量发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强市工作专班”,系统规划、统筹、协调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制定了《2025年度平顶山市质量强市建设宣传培训方案》,明确了活动方式、内容、步骤、责任主体等。二是强化卓越企业培育。开展“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等卓越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立了《平顶山市卓越企业梯次培育台账》,遴选“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申报省长质量奖培育,已通过初审公示。三是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建设。协助完成“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工作,完成“市场监管综合指挥和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线上平台建设立项文件起草论证工作,拟定了考察学习南京“质量小站”建设经验、成都温江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考察方案,考察完成后,结合我市实际,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0)专家团队服务企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在网上公告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质量发展专家的通知》,新增标准、计量、认证、质量等方面专家48人,质量发展专家库专家由原来的63人增加到111人,建立专家服务台账,将专家服务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先后组织专家团队协助市民政局开展“平顶山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举办并组织70余位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民营经济标准化发展培训班;举办并组织各园区、高新投资建设集团、企业代表等80多人参加以“标准引领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培训,服务效果显著增强。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两中心一园区”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河南省能源及尼龙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整改情况:实验室装修改造已经完成,正在开展人员培训。目前,正在配合市科技局,利用河南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设备采购资金1千万元,进行设备采购,加快推进该中心建设并完成验收工作,确保今年早日投入运行。河南省尼龙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整改情况:项目总投资6千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在政府专项债未到位之前,先由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预公告。市检验检测产业园项目整改情况:计划搭建“四基地一平台”(公共检验检测认证基地、创新产品研发基地、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品牌培育孵化基地和开放实验平台),已初步达成用地位置、面积等意向,正在聘请专业咨询公司进行前期包装,项目也已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目前,已完成政府专项债1亿元发行手续,正在进入发债程序。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
(11)优化营商环境“九条禁令”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九条禁令”》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加强了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教育。二是利用12345市长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市长信箱、信访平台等,积极受理违反“九条禁令”行为的投诉举报事项,今年一季度,受理各类投诉事项47件,暂未接到违反“九条禁令”相关投诉。三是持续关注监管执法人员在落实“九条禁令”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抓早抓小,确保“九条禁令”严格贯彻落实。四是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急难问题1100余个,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系统政风、行风、作风持续好转。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2)营商环境“四张清单”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2024年)、《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实施“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的通知》(2025年)和《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2025年)内容,结合2021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高频使用法律条款,对已公示的“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行内容调整,提升了清单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与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相符。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首违不罚”制度,在官网公布2例“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指导案例”,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给予警告和教育。巡察以来,全市系统共实施“首违不罚”案件16件,从轻处罚案件65件,减轻处罚案件3件,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三是组织开展2025年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工作,邀请驻局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向各县(市、区)局反馈了5大方面13个共性问题和若干个性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组织全市30余名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围绕营商环境“四张清单”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四张清单”意义和要求。五是在官网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收集企业和群众对“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反馈和投诉,巡察以来,收到投诉举报5件,全部处理完毕。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3)对外地企业处罚过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处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二是组织8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和《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三是加强执法案卷特别是涉及外地企业的执法案卷审核,统一处罚标准,做到本地、外地企业一个样。巡察以来,已登陆“河南省执法办案系统”检索涉及外地企业的同类案件3件,外地企业关于处罚过重问题投诉举报为0。四是做好立案把关,通过省局执法办案系统对平台录入案件的案源登记、立案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从源头上规范立案工作。今年以来,市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8件,对外地企业处罚4件,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4)行政审批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审批能力提升年”专项行动,建立“每月法规讲堂+季度情景演练+年度技能比武”培训体系,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4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审批效率显著提高。二是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印发了市场监管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实行“证照到期提醒”“预约上门服务”“及时反馈意见”的三到位服务机制,在办事大厅设置“助企惠客厅”配备专职人员全程免费帮办指导,有效促进了企业快入准营和相关业务开展。三是设立“特事不平事”窗口,广泛收集申请人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质量。四是建立“信用承诺+限时补正”机制,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材料,对于非关键性材料缺失的情况,允许先予受理,后期补交材料。巡察以来,已办理告知承诺35436件,容缺受理62件。五是加大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宣传力度,引导办事群众运用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电子化等线上办理端口,提升审批效率。目前,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亟待加强。
(15)执法错误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线上安排全局执法人员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总局网络学院”进行网络学习,线下组织全系统3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重点学习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八个严禁”“十个不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制订出台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错误案例通报制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行为规范和要求,定期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案例进行通报,有效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三是在官网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执法行为的反馈、投诉。巡察以来,已收到投诉举报5件,全部处理完毕。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6)执法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案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二是摸清机构整合后执法纪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为执法装备力量薄弱的单位配齐执法装备。三是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局属各执法机构均按照相关规定,配足执法装备,做到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7)其他问题线索没有移交。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总局执法办案平台对各单位发起案件协查、承办案件协查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落实案件追踪溯源,保证协查案件在规定时间办结,不能存在超期未办结情况。二是制定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督办办法》,就案件线索的移交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督查督办做出具体规定。三是对下发处罚决定的案卷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遇到该移交不移交、该通报不通报的及时提醒,确保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今年以来,分别向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向下属单位移交案件线索11件。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18)执法理念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处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为法治担当”的市场监管执法理念。二是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采取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巡察以来,已开展案卷评查1次、纠正区局不当执法行为1次,对今年全系统10件行政执法复议案件和7件不受理、变更、驳回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相关案件举一反三,避免今后执法中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首违不罚”制度,在官网公布2例“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指导案例”,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给予警告和教育。巡察以来,全市系统共实施“首违不罚”案件16件,从轻处罚案件65件,减轻处罚案件3件,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四是用好政企沟通机制,组织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会,收集企业关于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3条,已全部落实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质量检测和特种设备工作推进不力。
(19)检测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编制并向市政府提交《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改造农畜粮实验室的报告》,主动邀请市主要领导及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调研,争取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二是与原市粮食质量检验所负责人对接,协商仪器设备交接事宜,成功交接谷物容重器和二极管阵列分析仪,对开展粮食实验数据分析提供了极大帮助。三是组织人员对已接收仪器设备进行调试,已调试104台,其中9台仪器设备已被领取并安装至实验室投入使用。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6年底前完成
(20)社会公用计量建标不达标。
整改情况:加强与省局计量处的专项工作对接,特邀省级计量考评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加快推进2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通过现场考核;积极整理4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性及技术规范性,预计7月底前完成现场考评工作;联合各县区计量所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走访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高压电气装备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系统收集产业计量需求,建立需求清单,为公用计量建标打好基础,今年计划新增建标44项,完成建标100项的省定目标。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6年底前完成
(21)部分强制检定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到12月,认真开展心电监护仪强制检定试运行工作,在整体运行状态良好的基础上,组织各医院开展强制检定。截至2025年1月,已完成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等医院共计225台多参数监护仪的检定。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检定计划排期开展工作。二是于2024年11月,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加强社会公用计量建设工作的报告》,申请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工作能力建设经费150万元,工作运行经费60万元,但尚未得到批复,正在继续向市政府申请专项经费支持,进行此项目建设。
整改结果:部分完成,全力整改中,2026年底前完成
(22)特种设备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安全总监、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聚焦元旦、春节、全国“两会”、“3·15”重点时段,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客运索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涉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巡察以来检查特种设备1542台(套),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12个。二是出台《2025年度平顶山市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 一公开”方式,抽取全市401家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健全监管链条,实施综合治理。三是围绕《平顶山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印制《条例》单行本2万本,宣传彩页1万份,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组织特种设备使用、维保、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人员300余人。四是积极参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为老旧电梯提供登记信息和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技术服务,上报争取国家超长期国债更新老旧电梯182台。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3)部分群众对12315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不满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12315热线7×24小时人工接听,同时与微信小程序、PC端多元并行,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今年以来,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96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91万元。二是每月随机抽取投诉案件的20%进行人工回访,今年以来,已回访投诉案件478件,投诉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催办督办,坚决杜绝超期件出现,今年以来,投诉按时初查率100%,投诉按时办结率100%。四是大力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全市总数达752家,从源头解决消费纠纷。五是强力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提高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目前全市投诉信息公示率达98.73%。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4)商业预付卡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实施条例》进社区、进商超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费维权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平报融媒发布“慎防预付式消费风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规避预付卡消费领域风险;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巡察以来,成功调解2起健身服务预付卡消费纠纷,退还消费者3382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5)高层住宅二次加压供水价格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要求物业或供水企业每季度公示收费项目,方便用户监督。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水二次加压供水价格监管的通知》,全面排查居民生活用水二次加压供水价格行为,共排查住宅小区436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700余份。三是联合市房产中心、市发改委、市城管局下发《关于开展住宅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对全市700多个物业小区进行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开展行政指导14次,发现明码标价不规范、无投诉举报电话等共性问题47个,均已整改完毕。四是畅通12315投诉渠道,快速处理乱收费投诉,对虚报成本、擅自加价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5.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26)知识产权平均数量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企业较集中的13个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专利消零”专项行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表》,收集252家企业在专利申报、融资质押、业务培训、维权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整理出我市知识产权企业培育库名单683家,分批次进行专利申报指导服务,促进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提升。目前,已服务指导4家企业。截至2025年1月底,我市有效发明专利量达到3222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49件,同比增长8.89%,高价值发明专利875件,同比增长21.87%。二是开展“百城千企”商标品牌提升行动,利用已设立的平顶山市展德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郏县铁锅协会、汝州陶瓷协会3个商标品牌指导站,搜集梳理企业需求,为企业送策上门。截至2024年底,新增商标注册6666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8098件,同比增长10.1%。三是落实知识产权奖补政策,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河南五星新材、平顶山天晟电气等6家企业共奖补100万元,对舞钢神州重工7家企业申报专利转化奖补的7个项目共奖补50万元,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四是加强我市地理标志工作调研,出台了《平顶山市2025年推进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力度,年度内培育宝丰紫砂、宝丰小米醋、舞钢白茶为地理标志商标,培育郏县铁锅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对我市舞钢鹁鸽等1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信息进行核查,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转化,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审核认定。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7)没有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对侵权假冒多发、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侵权假冒行政案件11起,案件量同比增长36%。二是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联合市法制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行行政告知引导制度,有效预防化解知识产权争议纠纷,优化知识产权行政调解流程,完善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巡察以来,成功调解2起案件。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各部门执法联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各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执法,与市文广旅局联合开展了商标印制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建立了与省知识产权局汝瓷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进一步形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8)维权援助体系没有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局增设维权援助网点,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目前,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和12个县(市、区)局及126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已完善,实现了维权援助工作全覆盖。二是结合当前维权援助重点和上级要求,不断完善维权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海外维权和跨区域维权工作有效开展,及时为企业提供维权帮助。今年以来,开展维权援助7起。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上不够严格。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29)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市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的时间安排与计划,组织召开2025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68份。二是督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二级机构之间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听取分管口廉政建设汇报、讲党课等50余次。三是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1次,通报市纪委公布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提醒。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0)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监督责任。组织召开2025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68份,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定期与市局信访办公室、12315、消保中心等科室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群众举报内容,深入挖掘腐败线索,组织开展梳理业务范畴内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2处。三是提高线索办理质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举出新一届市局机关纪委,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干部力量,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委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做好问题处置。责令鲁山局、卫东区局和新华区局针对反映的“态度野蛮粗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现象进行排查,均已排查完毕并采取了警示教育、纪律学习、作风讨论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教育,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已责令“违规发放文明奖”和“执法车辆丢失”的两个单位违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问责程序,已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全系统对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5年底前完成
(31)作风问题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加强纪法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机关考勤工作,对调整到机关的人员考勤数据全部录入完毕,累计录入指纹、面部识别信息120余条,并按照要求进行考勤。三是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四是联合驻局纪检组对局机关及9个直属单位开展作风纪律专项督导,发现存在考勤制度不完善、考勤记录不规范、请假手续履行不严、签到迟到等4条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2.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32)基层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部分支部委员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举出新一届市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力量。二是根据机关人员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调整市局机关支部设置方案》,各支部及支委的人员组成已调整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3)对基层党支部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创建平顶山市机关“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对2024年度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2轮调阅,发现并整改问题15条。二是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性。三是根据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情况以及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推荐“四强”党支部候选单位2个。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4)党内组织生活停滞。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关人员整合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调整市局机关支部设置方案》,目前机关11个支部、直属单位8个基层党组织人员及支委会成员全部调整到位。二是以党建规范化提升行动为抓手,大抓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一支部一品牌”“逐支部观摩 、整单位提升”等活动。三是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会,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其余党组织书记书面述职,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渊逐一点评。四是制定下发了2025年一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五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认真整理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及转正党员资料,建立完善党员发展台账。六是根据党费收缴有关制度,以2月份工资为基数,认真核算本年度党费,督促各支部按时缴纳,一季度党费已及时足额缴纳。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
(35)人事晋升考核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的学习,营造了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在已经启动的职级晋升动议酝酿过程中,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规范有关程序,全程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考察工作全纪实制度。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在今年2月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中,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均由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把关,每道程序有材料佐证。干部调整任用结束后,按照“一事一记、一人一表、一人一档”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了涉及调整的12名同志的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谈话记录、考察材料、征求意见函、任前公示等干部推荐考察纪实材料,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6)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相关规定,提升了组织人事干部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档案审核、管理,更新、补齐了31份档案目录;重新审核认定31人“三龄两历”;核实了7人入团材料,重新归类整理档案6份;联系公安部门核实了6人姓名;对1名干部身份重新核实认定;完善了1人的档案专审表和简历信息;通知90多名同志提供、补充学历材料和认证报告;对搜集寻找后仍有重要资料缺失的人员以及干部身份存疑的1人、学历造假的1人进行专门分类管理,在今后的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中重点分析研判;1名已辞职人档案遗失的继续寻找档案同时,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副本,联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社局补充档案材料。三是建立了以市局人事科为主,局属各单位人事专干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为辅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了对我局各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37)劳务派遣人员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临时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各部门、各岗位临时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二是根据台账信息,确定了优先调整的岗位和人员范围,对于在双向选择后正式人员能满足岗位需求科室的临时人员和合同即将到期的临时人员,优先考虑清退。巡察以来,已清退6人,争取三年内将临时人员控制到10%以内。三是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临时人员的考勤、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整改结果:未完成,全力整改中,2026年底前完成
(38)干部因私出国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我局及所属单位187人共259本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建立了专门的登记备案信息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二是要求各直属单位安排专人每季度开展护照、通行证集中收缴,由市局人事科统一管理,建立了登记、使用台账;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干部人事调整,适时跟进完善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党组初审、分级审批等流程,做好干部行前教育、承诺等工作,确保干部在出国(境)期间遵守纪律和规定。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私自出国、返回后7日内未上交证照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对69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证照统一收缴,统一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39)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直属单位专题财务工作会议,通报涉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组织学习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厘清资产状况,自查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成立了以市局分管财务工作的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我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流程。三是对原质监稽查支队资产卡片187张、金额450932元进行了清理,后续将对长期挂账,已到报废年限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处置,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针对“公车丢失未追责”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组处理。经查,原市盐业执法支队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由于机构改革该单位已经不存在,原主要领导也已经退休离岗多年,暂不予追究责任。要求原市盐业执法支队将该车辆按报废处理,并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委托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责成叶县盐业执法大队(原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叶县分局)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时任主要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针对“购买电梯未入固定资产”问题,因机构改革,稽查支队整体划入市局机关,此笔款项于2025年1月,计入市局机关固定资产账。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0)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直属单位专题财务工作会议,通报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清理往来款项,自查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对近5年来(单位合并以来)应收账款加强清理进度,已全部清理到位。三是对机关及直属单位5年以上应收账款,进行统计梳理,稳妥处置,能追尽追,防止资金流失。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1)询价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组处理。经查,在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关食堂采购食材的过程中,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党委责成相关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2)机关食堂服务未进行招投标。
整改情况:经协商,与现食堂服务方解除了合同,全程委托专业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和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标公告目前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待公告期满,严格按照程序签订相关服务和采购合同。
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组处理。经查,市市场监管局机关食堂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工作,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负责机关食堂招投标工作的参与人员在推进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存在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3月21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渊对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财务科等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5.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43)违规报销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直属单位专题财务工作会议,通报违规报销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及时修订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三是针对报销漏洞,实行会计先行审核后再报科长处审核的模式。2024年12月实行以来,退回、纠正违规报销单据23份,金额8000余元。
针对“高新分局虚列汽车维修项目”问题,情况已查实,资金已追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市局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经查,我局在对会议、招待等就餐费用报销时,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今后将严格依规对不同事项产生的相关就餐费用分类准确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针对“市局电梯外立面搞形象工程”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组处理。经查,在市局二楼电梯口石材门套拆除重装的过程中,不存在“套取资金”问题,但存在“对经费开支把关不严格、签订协议时没有查看预算所含项目明细”等问题,已要求办公室、财务科完善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44)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道德讲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二是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机关工作的规范管理。三是大力降低水、电能耗,杜绝食堂浪费,倡导落实无纸化、电子化办公,不断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今年以来,市局机关办公用纸、笔等用量同比下降6.4%。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局党组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次认真总结、检视反思的良好机会,也是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解决了一些问题不足,补齐了短板弱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形成一批管长远的治本之策,推动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下一步,市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性工程,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定期做好对照查摆和检视剖析,真正发挥好巡察整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促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管党治党、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建强干部队伍、改进干事作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断把党建成效落实到提能力、促履职上,将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贯通起来,鼓励、引导党员干部把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优良作风体现到业务工作中,在提升审批效能、育强经营主体、稳定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筑牢安全底线等方面下大力气、真功夫,促进党建和业务能力同步提升,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系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未整改完成的“检测能力不足”“社会公用计量建标不达标”“部分强制检定工作未开展”等3个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省局和相关单位对接,寻求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支持。对于整改完毕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建章立制,深入分析整改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积极组织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充分发挥全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从行风建设中排查线索、从集中整治中查找问题、从对标对表中发现不足,针对性抓好干部能力作风双提升。深入开展法制培训、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好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收官战”,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五是扎实履职尽责。聚焦巡察反馈的“行业监管有漏洞”“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等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扎实履职尽责,大力实施党建规范化、服务经营主体能力、监管安全能力和行政执法效能“四大”提升行动。重点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建强信息平台,加强技术支撑,压实多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坚决筑牢四大安全防线。坚持站位大局,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平顶山知识产权集成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集成协同效能,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新局面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29号